证券从业资格投资基金辅导: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依据基金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我国目前设立的基金则为契约型基金。
一、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而设立,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金合同的条款上,而基金合同条款的主要方面通常由基金法律所规范。
基金公司有不同的基金合同;权益证券化。它将受益权证券化,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作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其设立的法律文件是信托契约,没有基金章程。
二、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
三、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一)法律形式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二)投资者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基金的股东。
(三)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
相关阅读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五章基金业绩衡量与评价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9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章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9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章股票投资组合管理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8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章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8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四章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9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三章股票投资组合管理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8
2013版证券投资基金第十二章考纲要求及考点结构图2013/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