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证券发行与承销知识点: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第二节 股份制改组的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
一、资产评估的意义、范围。基本原则是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都必须进行评估。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其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工作不能由同一家机构承担。
二、资产评估的程序,评估申请报告的内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评估结果的确认。
三、资产评估报告书必须由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要求。
四、资产评估的四种基本方法。现行市价法适用的条件,清算价格法一般适用于已宣告破产的公司,股份制改组中不使用。对不同公司投入公司的同类资产,应当采用同一价格标准评估。
五、境外募股公司一般聘请境外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一般仅对公司的物业和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六、产权界定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两种情况下的股权界定。国有股的折股比率不得低于65%,并且股票发行溢价倍率不低于折股倍数,净资产未折股的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
土地使用权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商誉不最为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无形资产的处置方式。投入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不能超过公司股本的20%,高科技公司**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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