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考点:第九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考点:第九章基金的信息披露
第一节 基金信息披露概述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含义与作用
——指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进行的信息披露。
其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在基金份额的募集过程中,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募集信息披露文件向公众投资者阐明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及有关募集安排,投资者能据以选择适合自己风险偏好和收益预期的基金产品。
(二)有利于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传输
资本市场的基础是信息披露,监管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信息披露的监管。相对于实质性审查制度,强制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推论是投资者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买者自慎”,它可以改变投资者的信息弱势地位,增加资本市场的透明度,防止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增加对基金运作的公众监督,限制和阻止基金管理不当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三)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
现实中证券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对称问题是指,信息没有有效公开,导致有的投资者利用有的人不知道信息,从而获得一些超额的收益。
(四)有效防止信息滥用
如果法规不对基金信息披露进行规范,任由不充分、不及时、虚假的信息披露,会导致信息滥用。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
(一) 实质性原则
1、 真实性原则
2、 有效性原则
3、 完整性原则
4、 及时性原则
5、 公平披露原则
(二) 形式性原则
1、 规范性原则
2、 易解性原则
3、 易得性原则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发售机构
四、基金信息披露的分类
(一)基金募集信息的披露
(二)基金运作信息的披露
(三)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五、XBRL在基金信息披露中的应用(09教材新加内容)
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是XML(可扩展的标记语言,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于财务报告信息交换的一种应用,是目前应用于非结构化信息处理尤其是财务信息处理的**标准和技术。
第二节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国家法律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文件
四、信息披露自律性规则
第三节 基金主要当事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在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如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他们应当依法及时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一、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示: 共10 点内容,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第三: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 个月结束之日起45 日内,将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登载在管理人网站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的报刊上,在公告的15 日前,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并就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明。
第四: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
第五: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封闭式基金的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式基金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公告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应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第六:在每年结束后90 日内,在指定的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年度报告。
第七:当发生对基金份额持人有权益或者基金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就在2 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
第九: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至少提前30 日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二、 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提示: 共计6 点内容,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第一: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 日前,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托管人网站上。
第二:对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复核。
第三: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出具托管人报告,对报告期内托管人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义务以及管理人是否遵规守约等情况作出声明。
第四:当其发生涉及托管人及托管业务的重大事件时,托管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2 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公告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
第五: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提前30 日内公告大会的召开时间、公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会议召开后,应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他的信息披露义务主要体现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的义务。当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而管理人和托管人都不召集的时候,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此时,该类持有人应到少提前30 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定书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第四节 基金募集信息披露
一、 基金合同
投资者缴纳基金份额认购款项时,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此时基金合同成立
(一)基金合同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基金合同信息利用
1.基金投资运作安排和基金份额发售安排信息
2.基金合同特别约定的事项,包括基金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基金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等方面的信息。
(1)基金当事例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2)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3)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程序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二、 基金募集说明书
(一) 招募说明书的主要披露事项
(二) 招募说明书信息利用
7.招募说明书摘要。该部分出现在每6 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主要包括基金投资基本要素、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和费用概览、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等内容。
三、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托管协议包含两类重要信息:
1.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核查。
2.协议当事人权责约定中事关持有人权益的重要事项。
第五节 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一、 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在披露净值公告的频率上有所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放开申购、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二、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三、 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 日,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与年度报告相比,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特点:P191(七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数据和指标;而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3 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披露净值增长率列表的时间段与年度报告有所不同。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3 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也无须披露近3 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 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的文件。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 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托管人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五)基金净值表现的披露
基金资产净值信息是基金资产运作成果的集中体现。
目前,法规要求在基金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中以图表形式披露基金的净值表现。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投资组合报告应披露以下信息: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5 名债券明细、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等。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重大变动的披露内容包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对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前20 名的股票价值低于2%的,应披露至少前20 名的股票明细;整个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披露该信息的意义主要在于反映金交易量较大的股票信息。
(八)基金持有人信息的披露
基金年度报告披露的持有人信息主要有:
1.上市基金额10 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
五、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的主要披露事项包括:基金概况,基金募集情况与上市交易安排,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10 名持有人,主要当事人介绍,基金合同摘要,基金财务状况,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重大事件揭示。
第六节 基金临时信息披露
一、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重大性标准
各国信息披露所采用的“重大性”概念有两种标准:
(一)“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二)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标准
按照前一种标准,如果可以合理地预期某种信息将会对理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及时予以披露。按照后一种标准,如果相关信息足以导致或可能导致证券价值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应予披露。
我国的情况是结合这两种。
二、基金临时报告的披露
三、基金澄清公告的披露
第七节 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
(一)收益公告
封闭期的收益公告
开放日的收益公告
节假日的收益公告
(二)偏离度公告
具体披露要求
1、 在临时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2、 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重大案件揭示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3、 在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偏离度信息
对偏离度的分析
当影子定价法所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超过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正偏离)时,说明基金组合中存在浮盈;反之,当存在负偏离时,基金组合存在浮亏。
二、QDII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信息披露所使用的语言及币种选择
QDII 基金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可同时采用中、英文,并以中文为冷,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二)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托管人信息。
2.投资交易信息。
3.投资境外市场可能产生的风险信息,包括境外市场风险、政府管制风险、政治风险、流动性
风险、信用风险等的定义、特征及可能发生的后果。
(三)净值信息的披露要求
QDII 基金应至少每周计算并披露一次净值信息,如投资衍生品,应在每个工作日计算并披露净值。QDII 基金的净值在估值日后2 个工作日内披露。
(四)定期报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1.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信息。2.境外证券投资信息。3.外币交易及外币折算相关的信息。
(五)临时公告中的特殊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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