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增值税发展沿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增值税的主要特点
在我国,增值税是第一大税种。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税并存, 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 不利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增值税的范围,实现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过渡,是当下中国税制改革最为重要的部分。我国的增值税历经多次改良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型试点,于2009 年消费型增值税开始全国推广。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增加了新增加的动产类固定资产。至2012年1月1日增值税扩围的开始,我国增值税改革的大幕正式拉开。
二、上海试点
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将正式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分别制订了“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和“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等3个指导性文件。相关企业要特别留意细分业已公布的增值税扩围政策和即将出台的具体细则规定之利弊,构筑好税收防火墙,在尽可能多地享受税收优惠的同时,注意税收风险防范。
三、国际上推行增值税制度的较为成功的例子
欧洲国家
增值税早在1954 年问世于法国。从流转税改革而来,其增值税征税范围极广,对工业生产、批发、零售环节, 农业和提供劳务服务实行广泛征收(包括农、工、商、建筑、服务等行业)。法国的成功经验就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英国同法国比较相像,在1973 年将购买税和特别就业税调整合并为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征税范围较广,农业、工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