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金融网:会计准则新规对企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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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财政部最近发布或修订了三项会计准则:于2014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同日还发布了修订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于2014年1月27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财政部发布新一号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自2012年5月公开就该准则公开征求意见以来,经过18个月的酝酿终于出炉。
该准则是在现有38条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增加的全新准则,现有的会计准则虽然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等内容多有涉及公允价值方法和原则,但是并未就公允价值计量单独进行规定。过全球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来看,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重要会计方法和原则,本次财政部就该方法单独设立会计准则,顺应了这一趋势。
“国内的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趋同是大方向,公允价值计量现在在会计实践中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国外在两年半前就该问题提出了专门的准则,我们肯定要跟进。”一位国内大型事务所的审计合伙人如此说。
“这个准则是在现有38条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增加的全新准则,现有的会计准则虽然在存货、资产减值、股份支付等内容多有涉及公允价值方法和原则,但是并未就公允价值计量单独进行规定,有必要跟进。”资深审计人士如此表示。
·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主要内容
从具体内容来看,39号准则共分为13章,从相关资产或负债、有序交易和市场、市场参与者、公允价值初始计量、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层次、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和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市场风险或信用风险可抵消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披露等多个角度全方位的就公允价值准则进行了规定。相比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版的准则除了在框架上更为细致外,在内容上没有实质性的改动。
根据39号准则,公允价值被定义为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根据该定义,衡量公允价值的关键在于以市场为基础的计量,而不是特定主体的计量。因此,在计量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采用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对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可能采用的假设。
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的计量,不过,对于某些资产和负债而言,存在可供利用的市场交易或市场信息,但也有一些资产和负债,则没有可以利用的市场交易或市场信息。在此情况下,企业计量公允价值应当采用其他估价技术,并尽可能多地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尽可能少地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39号准则中,就估值技术等问题均有详细表述。
近年来,随着各类资产市场交易条件的日趋完善,公允价值已经越来越容易获得与确定,在此背景下,会计学界对公允价值的研究也日趋成熟。我国早在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中,已经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允价值作为与国际金融危机密切相关的重要准则之一,受到高度关注。2011年5月,美欧两大会计准则制定机构——FASB与IASB同步发布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新规范,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更新朝着全球会计准则趋同目标又迈进了坚实一步。而我国财政部则在2012年5月发布了公允价值准则征求意见稿,如今得以正式颁布实施。
·评估服务公允价值计量迎来新契机
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的发布继续为资产评估机构服务参与公允价值计量保留了空间,体现了在公允价值计量中政府部门对评估专业的重视与运用,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对评估服务的衔接与运用,有利于评估行业进一步拓展评估服务新空间,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专业胜任能力成为公允价值计量服务的选择标准
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内容。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继承了此前相关会计准则的良好做法,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升。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的发布有利于我国推动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在允许企业自主确定公允价值基础上,为第三方专业服务参与公允价值计量保留了空间,体现了开放性和竞争性,有助于专业胜任能力成为公允价值计量服务的选择标准。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的发布,将进一步促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促进企业和专业服务提供者专业胜任能力提高,促进道德水准和社会诚信度提升。
二、公允价值计量将会对评估服务产生积极的需求
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工具等等公允价值的确定,已经是专门的专业领域,远远超出了会计人员的知识和能力范围,需要外部评估师的介入。根据国际经验,各方对此也会进一步产生积极的需求。
一是企业的需求。在引入公允价值计量以后,企业必须要判断对各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需要承担何种责任。在德国和英国,对企业公允价值的计量主体没有强制性规定,可以委托外部独立的评估,也可以由企业内部进行评估,但对于复杂资产项目的公允价值计量,则通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评估或复核。特别是在企业合并(包括PPA)、无形资产、资产减值、投资性不动产等领域,外部独立评估更能发挥专业服务的优势。
二是外部的需求。对于审计师而言,出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复核公允价值计量、降低自身风险的考虑,也更倾向于建议企业或者由其自身聘请外部独立的评估服务。如,欧洲上市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广泛使用,为外部的专业评估带来了很大市场。监管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方,为了了解企业的资产、经营情况,对于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的公允价值确定,也更希望了解独立的专业评估意见。
从国内实践看,在涉及公允价值需求的专业服务市场上,基本形成了以评估为执业主体的专业群体,在服务政府监管、审计需求、企业自主需求方面,尤其涉及公众上市公司公允价值需求、税基确定需求,证券、税务等监管部门均以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三、评估机构开展公允价值计量具有独特的优势
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公允价值计量有着专业性、独立性等特定的优势,能够胜任外部评估等估值服务。
一是专业优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07年发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2009年发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使行业尽快适应公允价值计量业务的需求,规范和提高服务水平。近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财政部会计司共同开展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课题研究。资产评估行业已出台的准则和相关研究完全能够满足公允价值评估技术的专业指导需要。
二是独立性优势。从公允价值的定义看,即使企业拥有评估专业人员,但相关方仍然担心其会受企业的目标影响,提供的评估价值会不具公允性。评估师具备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特征和专业特点,可以解决为公允价值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第三方独立属性的问题。
三是实践优势。从2006年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来,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投资性房地产、可辨认净资产、金融工具、企业合并的商誉以及资产减值测试等公允价值计量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资产评估行业将总结已有公允价值计量评估业务经验,遵循顶层准则,借鉴国际做法,完善评估相关执业标准,进一步提升专业胜任能力,更好服务公允价值计量。
2014年1月26日,财政部还同时发布了修订版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更新薪酬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7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准则将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旧版的相关准则将同时废止。
薪酬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核算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职工薪酬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占据重要比重,因此受到会计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薪酬的不同形式,目前我国共涉及三个会计准则,即第9号准则-职工薪酬、第10号准则-企业年金基金、第11号准则-股份支付。本次正式发布的第9号准则规范了除企业年金与股份支付之外的薪酬核算,更新后的准则在职工薪酬的会计规范范围上将得到大幅扩展。
据**准则,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而此前旧版准则主要涵盖了短期职工薪酬和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准则界定的薪酬更加明确,范围更大,这意味着会计规范和监管其实趋严了,企业自助界定和操控的空间缩小了。”审计人士如此表示。
除了职工薪酬在准则适用范围上的扩展之外,新版的会计准则还明确界定了职工的概念,明确除了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外,职工范围还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此外,针对此前颇具争议的劳务派遣问题,新版准则明确了那些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都属于职工的范畴,而不管其是否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由其正式任命,这样的情况涵盖了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增加了设定提存计划、设定收益计划等离职后福利及其他长期福利外,新版准则还整合了此前仅见于准则应用指南和讲解的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辞退福利等的确认与计量规范。
在此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财政部明确,针对诸如劳务派遣等问题的规范是新版准则出台的重要背景,例如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与购买劳务支出的区分、长期辞退计划导致的应付职工薪酬的估计和折现、企业内退职工的工资薪金调整等,需要对准则的相关规定予以补充说明,以提高准则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与财政部近期出台的一系列准则更新一样,本次职工薪酬准则的更新也是紧随国际会计准则的大趋势,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体系趋同的方向。早在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修改。
我国近年来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不断丰富,尤其是离职后福利计划日益发展,但现行准则在执行中缺乏具有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准则指导。2012年9月,财政部就该准则的更新版本进行征求意见,与该征求意见稿相比,本次发布的正式版本未见实质性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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