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泽西和缅因州考试新政看USCPA考试资格
新泽西州和缅因州分别于2011年末和2012年上半年更改了USCPA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其中两个州均不再接受非会计专业考生直接报考,并分别限定了报考USCPA考试所必须的**相关会计学分和商业学分。
根据新的考试资格要求,报考新泽西州USCPA考试的考生须至少满足:
1)至少24个会计学分
2)至少24个商业学分
根据新的考试资格要求,报考缅因州USCPA考试的考生须至少满足:
1)至少15个会计学分
2)未对商业学分做具体要求
事实上,美国各州对USCPA考试资格要求的从紧政策一直都在持续,特别是新泽西州和缅因州的政策变更,几乎限制了非会计专业考生报考USCPA考试,高顿财经在推出USCPA课程的同时,也留意到美国相关考试政策从紧的趋势,相关的补修会计学分的工作一直有条不紊的在进行中,许多非会计专业的考生都已经通过我们的补修会计学分和商业学分的途径,符合了新的考试政策要求或者根据自己的愿望报考合适自己的州(比如许多考生都希望报考华盛顿州或者加州等)。
近日,美国全国州会计委员会联合会(NASBA)总裁Ken L.Bishop先生在参加Becker相关会议时指出,NASBA将继续和各州合作,将现行的USCPA考试资格政策趋于统一,这也意味着更多的州将逐步提高考试资格要求,朝向150总学分,24个会计学分和24个商业学分的政策过渡,届时将有更多的考生因不符合相关考试资格要求而无法直接获得USCPA考试资格。同时,Ken L.Bishop先生也强调,相关海外学分评估机构的操作也和NASBA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NASBA或者要求各个学分评估机构从严完成相关学分评估活动,或者将相关学分评估工作收回由NASBA统一完成。
无论如何,USCPA考试的相关报考资格会越来越受到所学专业、总学分、会计学分、商业学分甚至具体的会计课程方面的限制,而对于有计划参加USCPA考试的考生来说,则应该尽早的完成学分评估工作,以便在现有考试政策下更早的获得USCPA考试资格并通过USCPA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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