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州将调整USCPA考试资格要求
新泽西州和缅因州分别于2011年末和2012年上半年更改了USCPA报考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其中两个州均不再接受非会计专业考生直接报考,并分别限定了报考USCPA考试所必须的**相关会计学分和商业学分。
根据新的考试资格要求,报考新泽西州USCPA考试的考生须至少满足:
1)至少24个会计学分
2)至少24个商业学分
根据新的考试资格要求,报考缅因州USCPA考试的考生须至少满足:
1)至少15个会计学分
2)未对商业学分做具体要求
事实上,美国各州对USCPA考试资格要求的从紧政策一直都在持续,特别是新泽西州和缅因州的政策变更,几乎限制了非会计专业考生报考USCPA考试,许多非会计专业的考生需要补修会计学分和商业学分,以符合新的考试政策要求或者根据自己的愿望报考合适自己的州(比如许多考生都希望报考华盛顿州或者加州等)。
近日,美国全国州会计委员会联合会(NASBA)总裁Ken L.Bishop先生在参加Becker相关会议时指出,NASBA将继续和各州合作,将现行的USCPA考试资格政策趋于统一,这也意味着更多的州将逐步提高考试资格要求,朝向150总学分,24个会计学分和24个商业学分的政策过渡,届时将有更多的考生因不符合相关考试资格要求而无法直接获得USCPA考试资格。同时,Ken L.Bishop先生也强调,相关海外学分评估机构的操作也和NASBA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NASBA或者要求各个学分评估机构从严完成相关学分评估活动,或者将相关学分评估工作收回由NASBA统一完成。
无论如何,USCPA考试的相关报考资格会越来越受到所学专业、总学分、会计学分、商业学分甚至具体的会计课程方面的限制,而对于有计划参加USCPA考试的考生来说,则应该尽早的完成学分评估工作,以便在现有考试政策下更早的获得USCPA考试资格并通过USCPA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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