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会《会计》考点:存货的概念
存货的概念(了解)
1.存货的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2.存货的确认。存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一是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注意事项:存货以所有权为准,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的存货处理;已对外销售暂时保管的存货,不作为销售方的存货;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专项储备物资也不属于存货。
[例]2004年12月25日接受代销商品100元,则: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
贷:代销商品款 100
在年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受托代销商品作为存货的增项,代销商品款作为存货的减项,同时增减100元,存货的余额为零,即不是受托方的存货,这是很特殊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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